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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工人):,男,岁,身份证号: 乙方于年月日在吉利区施工工地施工时不慎发生伤害事故,左手腕骨骨裂。事后,甲方立即将乙方送往医院抢治,经治疗后复查,现无大碍,为妥善解决乙方受伤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谅互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自乙方受伤之日起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所实际发生的和其它应当由甲方支付的医疗费、交通费等各项费,在本协议签订之前已由甲方全部付清,协议签订之后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张前述期间发生的任何费用。 2、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再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伤残待遇、一次性医疗补助金、误工费用等依法应由甲方支付的全部费用(以下合并简称“一次性补助金”),合计人民币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由甲方在协议双方签字时一次性付完。 3、乙方收到一次性补助金后,应当合理分配、处理,自觉留足可能发生的后续治疗、康复、生活等费用。乙方分配、处理前述费用的方式由乙方自行决定,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4、甲乙双方签署本协议后,终止双方的权利和责任。乙方承诺不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就与劳动有关的事宜向甲方要求其他任何费用或承担任何责任。 5、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6、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双方当事人应以此为断,全面切实履行合同,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纠缠。乙方今后身体或精神出现任何问题均与甲方无关。 甲方(负责人)签字:乙方签字: 日期:日期:
1、超出明确的医护限期、辅助器具费计付期限或是残疾赔偿金计付期限,赔付产权人向人民检察院提起诉讼要求再次计付陪护费、辅助器具费或是残疾赔偿金的,人民检察院应予以审理。赔付产权人须经再次医护、配置辅助器具,或是沒有工作工作能力和收入来源的,人民检察院理应诉请赔偿义务人再次计付有关花费五至十年。 2、赔偿义务人要求以按时金方法计付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用、残废辅助器具费的,理应给予相对应的贷款担保。人民检察院能够依据赔偿义务人的计付工作能力和给予贷款担保的状况,明确以按时金方法计付有关花费。但一审庭审结束前早已产生的花费、伤残赔偿金及其精神损失赔偿金,理应一次性计清。
1、赔偿项目是否明确 工伤赔偿的项目繁杂,所以在赔偿协议中对一次性伤残赔偿补助金、一次性劳动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劳动年限的补偿金、医疗费、护理费等等赔偿项目都要认真核实,约定清楚,都须逐一写清,若表达不清楚,可能导致赔偿错漏。另外,对于工伤赔偿的数额也应当明确,看是否依据法律规定的标准来计算,建议最好请公证人员进行核准,这样有利于减少不公平合理的情况发生。 2、意思表达是否明晰 在工伤的赔偿协议中要注意用词是否得当,意思表达是否明晰无争议。比如赔偿与补偿,赔偿是基于过错,补偿则不一定。单位有过错,给职工造成损失的情况下,必须采取赔偿。 3、是否应有工伤认定书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只有经过工伤认定程序被依法认定为工伤的劳动者才能享受工伤待遇、获得工伤赔偿。因此,公证处在办理工伤赔偿协议公证时应要求当事人提交工伤认定书,因为职工所受伤害只有在被认定为工伤时才可获得工伤待遇,企业才需要承担责任;反之如果职工所受伤害不属于工伤,那么企业就不需要承担责任,也就失去签订工伤赔偿协议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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