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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计算方式如下:应纳税所得额=工资收入金额-各项社会保险费-起征点(5000元);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x税率-速算扣除数《财政部税务总局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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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月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0元: 税率:3%;速算扣除数(元):0 2、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000元至12000元: 税率:10%;速算扣除数(元):210 3、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2000元至25000元: 税率:20%;速算扣除数(元):1410 4、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5000元至35000元: 税率:25%;速算扣除数(元):2660 5、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 税率:30%;速算扣除数(元):4410 6、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 税率:35%;速算扣除数(元):7160 7、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80000元: 税率:45%;速算扣除数(元):15160
的计算方式如下:应纳税所得额=工资收入金额-各项社会保险费-起征点(5000元);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x税率-速算扣除数《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2018年第四季度减除费用和税率适用问题的通知》第一条、关于工资、薪金所得适用减除费用和税率问题对纳税人在2018年10月1日(含)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统一按照5000元/月执行,并按照本通知所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计算应纳税额。对纳税人在2018年9月30日(含)前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按照税法修改前规定执行。
的计算方式如下:应纳税所得额=工资收入金额-各项社会保险费-起征点(5000元);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x税率-速算扣除数《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2018年第四季度减除费用和税率适用问题的通知》第一条、关于工资、薪金所得适用减除费用和税率问题对纳税人在2018年10月1日(含)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统一按照5000元/月执行,并按照本通知所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计算应纳税额。对纳税人在2018年9月30日(含)前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按照税法修改前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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