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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结婚后,男方可以选择进入女方户口所在地,女方也可以选择进入男方户口所在地,双方也可以保持户口原地不动,这是夫妻双方的自由选择。...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是不能注销原始户口的:1、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6条的规定,每个公民都只能在一个常住户口所在地登记为常住人口;2、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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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不存在这种现象: 1、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10条的规定,当事人领取户口迁移证时,在户口迁出地的常住户口,就会同时注销; 2、当事人的户口已经迁走,但原籍户口未注销的,应带上本人的原户口本、身份证及现在的户口本等,去户口迁出地的派出所户籍科咨询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户口被注销有死亡注销、入伍注销等原因。《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你这句话,好绕。话里一听感觉象丧偶两次(没有诅咒的意思哈),我估计只是一次,是你口头语说话前后杂糅的问题。我厘清一下哈:甲男户籍A地,乙女户籍B地,两人结婚后,该男到此女落户。后乙女不幸去世。丙女c地,现甲与丙再婚。但是甲想把户口签回A地。对不?如果A地是农村,B地是城市的话,目前很难签回农村了。如果都是农村,只要原来的村子同意,基本没有问题。具体你还需要到迁回地派出所和村委会咨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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