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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依职权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对依职权公开行为的行政复议在复议案件审理过程中,个别公民、法人或者...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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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行政公开可以复议。 2、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当事人申请信访行政复议的,可以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书面复议申请或者口头复议申请。当事人需要在60天内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申请,否则复议机关可能不予受理。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条的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均指定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具体承办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也应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提出,向其他机构甚至向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个人提出,都不符合法律的要求,由此带来的耽误、丢失等不利后果,应当由申请人承担。行政机关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期限也应当从申请书到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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