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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如下: 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考核制度。 2...
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规定,建筑工程质量合格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规定,并且符合本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否则为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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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方面单位工程质量合格标准是: 1.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全部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使用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4.涉及金属管道的外防腐层、钢管阴极保护系统、管道设备运行、管道位置及高程等的试验检测、抽查结果以及管道使用功能试验应符合本规范规定; 5.外观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通过以上介绍我们可以看出,根据规定相关的法律规定相信大家看了上面介绍后,对于建筑工程质量合格标准是什么的法律知识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你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的为你服务的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
施工质量事故的一般处理过程分为以下七个步骤:(一)事故报告事故现场相关人员应当立即向工程建设单位负责人报告;工程建设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在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同时,应根据应急预案采取相应措施。(二)事故调查应当按照规定区分事故规模,由相应级别的人民政府直接或者授权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县级人民政府也可以委托事故县级人民政府也可以委托事故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3)事故原因分析分析事故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必要时组织事故项目的检测鉴定和专家技术论证。(四)制定事故处理的技术方案技术方案一定要满足安全可靠、技术可行、不留隐患、经济合理、具有可操作性、满足项目的安全和使用功能要求。(5)事故处理,包括技术处理和事故责任处罚。(6)事故处理的鉴定验收是否达到预期目的,是否仍存在隐患,应通过检查、鉴定和验收确认。(七)提交事故处理报告
工程质量事故是指工程施工过程中不符合设计标准和使用功能要求的工序,或者使用不符合设计标准和使用功能要求的材料象。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必须根据事故情况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确保安全。总监理工程师以《工程质量事故通知书》的形式通知施工单位,立即要求其停止质量事故工序及相关工序的施工或停止使用不符合设计标准和功能要求的材料和设备。施工单位接到《工程质量事故通知书》后,应尽快进行质量事故调查,并写出调查报告,报监理单位和工程部。监理单位和甲方代表应参与质量事故调查。总监理工程师应根据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及时组织事故原因分析。除工程部、设计施工单位外,还应邀请设计部、财务部、监督审计部相关人员参加。分析要找出质量事故的原因和责任,责任方必须承担事故造成的经济责任,并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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