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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在“三期”内可享受下列福利待遇:可以休产假;单位不得因此降低职工的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约;单位可依法减轻职工的劳动量;要为劳动者安排哺乳时间;以及为职工报销生育险等。
试用期福利待遇有:(1)试用期工资约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劳动者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一岗位最低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2)试用期内缴纳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根据《条例》规定,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可以享受的待遇主要有两项:一是用人单位按月支付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二是对生活不能自理的劳动者确需护理的,由用人单位负责对其护理。而在实际中,职工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中具体包括哪些内容?是只包括工资性收入,如各类工资、奖金、津贴等,还是也包括五险一金等非工资性收入?是否包括职工的加班费收入?用人单位实施绩效考核制度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还有没有绩效工资?用人单位实行双工资制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应享受何种工资待遇?本律师认为,《条例》所称的原待遇是指职工在受伤或被确诊患职业病前,原用人单位按照职工正常出勤对待而发给的全部工资和福利待遇。按照正常出勤对待,说明不包括加班的情形,即原待遇的工资总额不包括加班加点的工资。应当以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工资扣除月加班加点工资的剩余工资为准。对于实施绩效考核的单位,由于职工治疗工伤没有工作绩效,那么员工的绩效工资给付的标准应该是依据员工受伤前的平均绩效来计算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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