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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合同到期没续签的情形时常发生,原因不一而足,不少业主会因此而认为其可以拒,从而引发与物业公司的纠纷的现象也较为普遍。事实上,业主并非不可...
1、《民法典》《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六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物业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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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但要满足一定条件,否则业主仍然应当交纳物业费。 1、物业合同到期,但未被决议解除的,业主要交物业费。 物业合同到期没续签,物业服务公司以实际行动继续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业主也实际上享受了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的,理应交纳相应的物业服务费用,不可拒交物业费。 2、物业合同到期,已被决议解除的,业主可以不交物业费。 如果物业公司拒绝搬走,强行继续提供物业服务的,那么物业公司不能以提供实际物业服务来收取服务费,此时业主可以拒交物业费。
1、如果物业公司合同到期后没有续签是要根据一个原则来看,那就是公平原则。 2、也就是说如果物业公司继续履行了合同上规定的业务,业主是应该缴纳物业费的。 3、而如果物业公司没有继续履行合同上的业务,在这种情况下业主可以拒交物业费。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的规定,业主有支付物业费的法定义务,故卫不支付物业费是不行的。但是,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地产管理纠纷事件的意见(试行)第22条规定如果有以下情况之一,所有者可以要求减收房地产业务费用,或者要求返还多馀的房地产业务费用。(1)房地产管理企业提供的业务项目和质量与合同约定标准的差距明显……也就是说,房地产公司不是入住后,可以按合同约定的标准向所有者收取费用,入住费用不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房地产公司必须履行责任向所有者提供符合合合合同定标准的服务。否则,业主可以少交物业费用,当然业主得有相应证据证明物业公司的服务存在不足。在这场纠纷中,根据卫士所说的情况,房地产公司连最基本的卫生管理、门禁管理都没有完成,怀疑报复业委员会的准备组成员,不仅没有普通的房地产服务,还有妨碍业主行使正当权利的嫌疑。因此,卫士有理由减少房地产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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