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规定的“情节恶劣”: (一)多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造成恶劣...
寻衅滋事罪(刑法第293条),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寻衅滋事罪如何认定,根...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为依法惩治寻衅滋事犯罪,维护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行为人为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无事生非,实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 行为人因日常生活中的偶发矛盾纠纷,借故生非,实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但矛盾系由被害人故意引发或者被害人对矛盾激化负有主要责任的除外。 行为人因婚恋、家庭、邻里、债务等纠纷,实施殴打、辱骂、恐吓他人或者损毁、占用他人财物等行为的,一般不认定为“寻衅滋事”,但经有关部门批评制止或者处理处罚后,继续实施前列行为,破坏社会秩序的除外。
寻衅滋事属于刑事案件,刑法条款适用于构成寻衅滋事罪,而不是治安条款。治安条款只能在不构成犯罪的情况下使用。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一群人打架。二追逐拦截他人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其它寻衅滋事行为。
寻衅滋事罪是指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追逐、拦截、侮辱、恐吓他人,强他人坚持或者任意损坏、占用公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聚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48人已浏览
386人已浏览
397人已浏览
30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