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不需要。一般有个立案审查阶段,裁定驳回起诉在这一阶段就完成了,不需要到开庭。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
立案庭驳回自诉的案件,如何没有新的事实和证据就不能再重新起诉。 自诉案件因刑事方面不构成犯罪被驳回的,被害人可以就民事赔偿问题另行起诉。如果...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立案庭驳回自诉的案件,如何没有新的事实和证据就不能再重新起诉。自诉案件因刑事方面不构成犯罪被驳回的,被害人可以就民事赔偿问题另行起诉。如果不涉及民事赔偿的问题,又没有新的事实和证据,被法院驳回以后就不能再重新起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的相关规定:可以再起诉。法律依据:《意见》第142条: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案件,原告再次起诉的,如果符合起诉条件,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如果对一审法院的“驳回起诉裁定”不服,可以就该裁定上诉。《意见》第187条:第二审人民法院查明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不予受理裁定有错误的,应在撤销原裁定的同时,指令第一审人民法院立案受理;查明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驳回起诉裁定有错误的,应在撤销原裁定的同时,指令第一审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不需要。一般有个立案审查阶段,裁定驳回起诉在这一阶段就完成了,不需要到开庭。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必须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且该诉讼请求应有具体的事实、理由支持。但立案庭在受理案件时,并不可能对原告陈述的“事实”作实质性的审查,该“事实”实际上尚处于一种待定状态,与通过开庭审理后查清的据以作出裁判的事实未必一致。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民事诉讼基本原则,原告有责任对自己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提供证据加以证明,否则应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因此,如果在审理过程中,原告不能提供证据,而人民法院依职权也调取不到支持原告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的证据时,则应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以保护被告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一百一十九条起诉条件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53人已浏览
127人已浏览
400人已浏览
18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