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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或晚辈赡养父母或长辈的扶助行为须以子女或晚辈所具备的必要的物质条件和心理条件为前提。其中心理条件应为赡养者能够自觉地理解赡养行为的法律意...
首先计算子女家庭的人均月收入,子女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视为该子女无力向父母提供赡养费,可以不计算。子女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最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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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老年人的赡养内容也在不断发生变化,一些老年人在追求物质生活需要的同时,注重追求精神生活需要。而且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一条也规定了精神赡养的内容,因而,目前出现了不少精神赡养的诉讼案件。 中国老年人口1.3亿,占总人口10%.据预测,到2020年,中国老年人口将增加到2.6亿,到2050年,将达到4.4亿左右。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老年化人口的不断增长,精神赡养的诉讼将会越来越多。
民事诉讼管辖,我国基本实行的是“原告就被告原则”,即原告如提起诉讼要到被告所在地的法院提起,但对部分特殊情况也规定了“被告就原告”和当事人可以选择管辖的规定。选择管辖是指两个以上的法院对同一案件都有管辖权时,当事人可以选择其中一个法院管辖。
1、没办法提供经济供养,其他也要做到。 2、完整的赡养义务包括物质供养,精神慰藉,生活照料三个方面: (1)经济上供养。 (2)生活上照料。 (3)精神上慰藉。 3、子女赡养老人,既是法定义务,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4、法律依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一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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