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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情况公司不需要支付补偿金。1、在试用期中,除非劳动者发生以下情形之一,否则,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
1、工作表现好和经常加班只是你自己的看法。单位在半个月内与你解除劳动关系,我想也有他们的意见。撇开这些不说,只要符合第三十九条或第四十条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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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个人原因离职,是不可以申请赔偿。只有属于公司单方面终止合同情形,才能申请相关赔偿。公司方面辞退,需要出具辞退的理由,以此来判断是否属于赔偿的范围。如果是参照你所说的原因,因公司部门/项目解散原因,终止劳动合同。那么辞退文件上是必须注明这点,这种情形是属于可赔偿的范畴。
要看你是否是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或失职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 若公司无合法理由辞退员工,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以员工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工资标准,是全部工资的平均。 有以下情形,公司解除是合法的,不用赔偿。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我认为这种情况要求经济补偿金很难得到支持。 你想留,就态度诚恳些和老板再讲一下,看看是否还有挽留的余地。否则,就准备交接工作。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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