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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具有法律效力,法院判案依据的是“法律真实”,这也就是说在法庭上只讲究证据。除非有证据证明写错了,如受到胁迫、凭据、声音、视频、第三方旁证...
双方约定的利息未超过年利率24%,有法律效力。否则超过的部分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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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据没有当面写,只要能证明是合法签署的真实有效的借据,存在债权债务关系,保证是债务人写的,就有效。贷款关系的确认一般以书面借据为准。
借条和欠条均是一种债权债务的凭证,但两者之间有很大的区别。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书面凭证,它证明双方建立了一种借款合同关系;而欠收是双方基于以前的经济往来而进行结算的一种结算依据,它实际上是双方对过往经济往来的结算,仅是代表一种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并不代表借款合同关系。因此借款时宜 写“借条”,而不宜写“欠条”,以省去诉讼中解释“欠”款原因、用途的举证责任。
借条无写明债权人,无问题,债权人能够诉讼;息金4分,过高,诉讼后法院根据相关限定予以核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限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诉讼时,应当提供借券、收据、借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拥有的借券、收据、借条等债权凭证无载明债权人,拥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议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诉讼。第二十六条借贷两方商定的利率未超出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债人按照商定的利率支付息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两方商定的利率超出年利率36%,超出部分的息金商定无效。借债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出年利率36%部分的息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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