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探视权中止的情形如下: 1、探望权人患有严重的传染病。 2、探望权人不按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探望方式、时间、地点探望,严重影响孩子生活学习。 3...
探望权的中止从实践看来包括以下情形: 1、探望一方对子女存在违法犯罪行为的。 2、探望一方教唆、胁迫、引诱子女实施不良行为的。 3、探望一方...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关于中止探望权的情形。对中止事由作了概括性、原则性的规定:父母一方的探望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结合可能影响子女身心健康的因素,根据实际情况,一般认为中止事由有下列情形: (1)探望权人成为限制行为能力人或无行为能力人的,因为探望权的行使主体客观上要求是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否则极有可能损害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 (2)探望权人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宜与他人接触或有传染可能的疾病。 (3)探望权人对子女有违法行为的,包括民事侵权和犯罪或者教唆挑拨子女与直接人的关系而影响子女身心健康和直接抚养人的的。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探望权中止行使的情形: 1、父或母频繁探视子女,违反探视的规定会见子女,甚至干扰子女的正常生活。 2、父或母有酗酒、吸毒等违法行为,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
一、什么情况下可中止探望权所谓探望权是指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可以看望由另一方直接抚养的子女,或将子女短暂接回共同生活的权利。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亲或母亲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各方仍要承担和享有对子女抚养、教育、关心成长、探望的权利和义务,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以适当的方式在适当的时间探望子女,是行使其依法享有的探望子女权利的法定行为,受法律的保护。行使探望权的一方并非仅仅是对子女的看望,还应包括对子女的爱护、保护、教育等各方面,表现在对子女生活上的照顾以及学习、思想、道德品质的教育。一旦发生探望权利纠纷时,首先的救济方式应当是相互协商,以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为目的。《婚姻法》规定:“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由此可见,法律把“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作为探望权中止的惟一法定理由。在司法实践中,一般认为中止事由有下列情形: 1.探望权人成为限制行为能力人或无行为能力人的。 2.探望权人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宜与他人接触或有传染可能的疾病。 3.探望权人对子女有违法行为的,包括民事侵权和犯罪,或者教唆挑拨子女与直接抚养人的关系,而影响子女身心健康和直接抚养人的抚养权的。二、孩子可否提出中止探望权孩子是否有权提出中止探望权呢对此,《婚姻法》没有具体规定,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中对此进行了补充。中止探望权的请求权人包括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及其他对未成年子女负担抚养、教育义务的法定监护人。孩子虽然有权提出中止探望权,如果父母的探望为对孩子身心健康造成影响,就不会终止其探望权。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5人已浏览
157人已浏览
132人已浏览
12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