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兼职的赔偿应分情况予以区分: 1、如果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的话,因为法律规定不视为建立劳动关系,不受《劳动合同法》调整,也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所受伤害只能按一般民事侵权纠纷处理。 2、损害赔偿按照人身损害标准进行赔偿,法律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因此,在校大学生与企业形成雇佣关系,所在公司应当为兼职工的人身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3、如果劳动者经用人单位同意,在另一个用人单位兼职,兼职过程中受伤,根据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职工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与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工伤事故发生时,职工为之工作的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损害赔偿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赔偿。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用人单位责任和劳务派遣单位、劳务用工单位责任】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根据你的说法,工人是双休天兼职的,和单位之间不是劳动关系而是雇佣关系。如果该工人受伤后被鉴定为9级伤残的,则应赔偿:1、残疾赔偿金(一般根据工人是否是农业户口而有不同的赔偿标准。如果该工人是农村户口的,但有证据证明其在城市工作生活满1年以上的,则按城镇户口的标准赔偿)2、医药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误工费、抚养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等。
在兼职单位受伤,应当找兼职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损害赔偿按照人身损害标准进行赔偿。属于非全日制用工,双方签订劳动合同的,兼职受伤的,由工伤保险予以赔偿的。工伤范围是工伤认定的前提,一般由法律直接规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