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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们要追究民事责任的话,那么对象也是这个煤矿,他的过错造成了你哥哥的死亡。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
1、如果在工作过程中遇到事故伤害,应当马上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同时,及时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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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这个煤矿施工合同纠纷的,对工程必须进行招标的范围进行了规定,详细的规定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中。凡属规定在招标范围的工程未进行招投标的,签订的施工合同无效。实践中容易出现的问题:一、必须招标的项目,总包土建与安装工程以招标方式,而附属工程如装饰工程由建设单位直接发包,那么,该直接发包的合同也属无效合同;二、必须招标的项目,总包中标后,建设单位基于各种情况将总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直接指定给第三方施工,建设单位与第三方签订的施工合同也属无效。《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五十二、五十三、五十四、五十五、五十七条规定了中标无效的六种情形。该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中标通知对招标人和投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中标是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施工合同的前提条件,中标无效必然导致施工合同无效。
一般来说若是出现了纠纷是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来履行的,要是认为合同条款不合理之类的,双方也无法协商解决的,那就到法院进行起诉,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来判决的。
有关于采矿权转让领域的集中问题,本律师通过最高人民法院的一系列裁判观点进行解读: 1、探矿权转让合同成立后,虽未生效,仍应继续履行; 2、探矿权转让未履行,不导致矿山企业股权转让无效; 3、采矿权租赁或转让协议未经审批,合同成立未生效; 4、及资产转让协议履行,不当然发生矿业权转让; 5、内部转让价款约定,不能对抗合同相对人; 6、矿山企业股权整体转让并非采矿权转让,应为有效; 7、煤矿转让仅发生股权变更,应认定有效并继续履行; 8、煤矿托管经营者,不因投资而成为所有权人或; 9、采矿权转让合同未获批准前未生效,不应继续履行;综上所述,双方处理采矿权转让合同纠纷的方式包括多种,有协商、第三方机构调解、委员会仲裁和司法诉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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