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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常,如果男女双方原系夫妻关系,通过民政局离婚登记后现想复婚(再婚)的,则到婚姻登记机关履行结婚(复婚)登记时,婚姻登记机关会收回双方的...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如果结婚证或离婚证遗失或损毁,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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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符合结婚的条件 2.结婚办理应提交的材料: 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寸合影照片3张; 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结婚证办理程序流程手续: 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离婚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程序。首先,离婚的男女双方需先补办结婚证,然后再办理离婚证。 在办理离婚登记时,双方当事人需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在婚姻登记员面前,双方当事人需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协议书上签署同意协议内容的意愿,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之后,婚姻登记机关会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若审查结果符合离婚登记条件,婚姻登记机关将予以登记。
首先,您可以申请补办离婚证,然后办理复婚登记。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需要提供以下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此外,根据该条例的第十七条,如果结婚证或离婚证遗失或损毁,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话,将为其补发结婚证或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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