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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胎的哺乳假一般也是一年,和一胎一样。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则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能够增加1小时的哺乳时间。
婴儿满周岁后,确诊为体弱儿,可适当延长哺乳期,但最多不超过六个月。实行劳动合同制的女职工,在合同期未满的情况下,不能以怀孕、生育、哺乳为由,解除其劳动合同。
二胎哺乳假在工作时间内每天1小时,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天多哺乳1个婴儿的哺乳时间增加1小时。女职工哺乳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安排夜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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