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失业金领取的流程:一、参保单位出具两份《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一份交失业保险中心,一份交劳动保障局仲裁委员会备案。二、中心凭参保单位...
失业金领取的流程:一、参保单位出具两份《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一份交失业保险中心,一份交劳动保障局仲裁委员会备案。二、中心凭参保单位...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国内(含中山市)被保险人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法定劳动年龄内非自愿失业;(二)本人和单位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连续缴费一年以上;(三)失业登记;(四)有求职要求,接受职业介绍和就业指导。职工失业时,按照以下程序申请失业保险待遇:1。申请失业保险待遇时,应在失业或劳动争议结案后60天内填写《失业待遇申报表》,并携带两张小一寸彩色照片、失业证明、户口簿复印件(属于干部、固定工人身份的员工还必须携带个人档案)到待遇计发科办理失业保险待遇申请手续。同时需要到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办理失业登记。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的失业职工,每月7-9日(法定休息日顺延)必须带本人《失业待遇证》到清远市社会保险局失业签到处签到,否则当月待遇停止,以后不予补发。连续两个月未签到的,按照重新就业处理,停止所有失业保险待遇。三、失业救济金委托清远市工商银行统一于每月最后一天发放,失业人员凭存折到工商银行储蓄网点领取。失业被保险人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失业前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期限(以下简称缴费期限)确定:缴费期限为1至4年的,每满一年可领取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超过4年的,超过4年的,每满半年可增加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每次失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为24个月,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在月份前后合并计算。
1失业人员应当在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劳动争议的裁决或司法判决生效之日起60日内,持上述所需资料到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养老保险科办理申请领取失业待遇手续,领取《中山市失业保险待遇核定表》;2参保人根据《中山市失业保险待遇核定表》核定的时间,次月起(发放时间为每月10日后)持本人提供的银行存折逐月领取失业待遇。
失业金领取的流程:一、参保单位出具两份《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一份交失业保险中心,一份交劳动保障局仲裁委员会备案。二、中心凭参保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对情况进行严格的调查核实(失业人员带上与单位签订的),确认无误的发放2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和1份《失业求职登记表》。三、失业人员认真填写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的正面所有栏目,背面的关系接受单位意见处空格请到本人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盖章。认真填写好《求职登记表》。注:在城市的请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盖章;户口在农村的请到户口所在地的乡(镇)计生办盖章。居委员、村委员、社区的计生办章均不符合要求。四、交纳三张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业人员复印件。劳动者符合以上条件,即可到所在地或暂住地的区级劳动保障部门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2、所需材料:携带本人身份证,与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缴纳手册,缴费证明和1张1英寸近照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23人已浏览
241人已浏览
178人已浏览
18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