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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无需走法律程序,执行分开便可以,不过需要注意同居生活的财产分割,同居期间的共有财产是可以分割的。...
男方可向法院起诉离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1〕30号):第四条男女双方根据婚姻法第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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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独的老年人同居,是个现实的社会问题。因为,同居来得快,走的轻松,没有后遗症,可以避免子女干预婚姻、财产继承等一系列的纠纷和麻烦。同居,虽然两厢情愿,但,不受法律保护。合不来,不是同林鸟,当然可以各自飞。你说的案例,虽然不受法律保护,但,也不能侵权。如果双方有一方不自愿了,另一方就不能强加于人,否则,就是侵权的、违法的。派出所不能干预同居关系,但,可以干预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秩序的行为,比如,案例中老头和老头的子女,他们没有合法理由要求老太太及其家人履行什么义务,强加于人,就是侵犯人家的合法权益,派出所应当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处理,威胁、要挟、敲诈勒索也是触犯法律的,应当制裁。派出所不管,可以告派出所不作为。老头及其家人如果有合法权利要主张,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不能胡作妄为。
第236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无期徒刑是介于有期徒刑和死刑之间的一种严厉的刑罚。无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并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无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宣判之日起计算,判决宣判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能折抵刑期,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后,执行有期徒刑,先行羁押的日期也不予折抵刑期。被判无期徒刑在什么情形下可以转变为有期徒刑呢下文为大家介绍:第七十八条第二款: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无期徒刑的法律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对犯罪分子进行关押。这体现了无期徒刑作为刑罚的惩罚性。2、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终身剥夺罪犯的人身自由是无期徒刑的最突出特征。3、在内容上表现为对犯罪分子进行强制劳动改造,这体现了无期徒刑矫正、教育罪犯,使之成为社会新人的积极作用。无期徒刑,是人民法院判决的,对犯罪分子终身剥夺人身自由和政治权利,押送监狱执行强制劳动改造的重刑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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