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对于用人单位不按劳动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
1、按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发放工资,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立案处理; 2、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拖欠工资的: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拖欠工资并没有规定是超出一个具体的时间才算违法,只要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或者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都属于违法。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如果该老板领取了营业执照,则其具有用人资格,你们之间形成的是劳动关系。既然你们之间未签订劳动合同,则你可以主张双倍工资差额,要求对方支付拖欠的工资,而且根据不同情况,还有可能要求对方给予经济补偿金。你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提起劳动争议仲裁。 二、若该老板未领取营业执照,则不具有用人资格,你们之间是劳务关系,你只可以要求其支付拖欠的工资,不能主张其他权利。 三。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6人已浏览
134人已浏览
143人已浏览
20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