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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
(一)医疗费; 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 (二)误工费; 受害人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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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由工伤保险基金依法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待遇; 2、由用人单位依法赔偿治疗工伤时的工资福利、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等待遇。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 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及《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达到八级工伤赔偿标准的具体规定如下: 一、医疗费:以医院发票金额为准。其中社保支付80%左右,单位支付20%。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天数乘以100元每天,再乘以70%,由社保支付。 三、交通费:按实际发生,由社保支付。 四、停工留薪期工资:本人工资乘以停工留薪期。以劳动能力鉴定为准,由单位支付。 五、护理费:所在单位未派人护理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支付。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乘以11个月,由社保支付。 七、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本人工资乘以4个月,由社保支付。 八、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本人工资乘以15个月,由用人单位支付。 “本人工资”是指受伤前12个月的正常出勤平均工资;如果单位没有为劳动者购买社保,以上所有赔偿均由单位承担,如果单位为劳动者购买社保的工资标准低于实际工资,差额部分由公司补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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