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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村民搬出了所在村,这要看村民是否去公安部门迁移户口。没有去公安部门·迁户口的,村民户口还是这个村的。【2】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当事人想转移户籍,需要先到落户地区户籍派出所提交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等资料手续申请解决落户手续,在获到落户地区户籍派出所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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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情况而定。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定义中,包括户籍已迁出但仍由其家庭供养的全日制在校就读学生。户口分出来的,不算。《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1、带上当事人的户口本、身份证、户口迁移证(联系函)等资料,去户口迁出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 2、说明实际情况(不想迁)后,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原常住户口恢复或者迁移(如果不能恢复的,只能迁移)手续即可。《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当事人户口迁移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待遇会随着户口的迁移而有所改变: 1、当事人户口迁移出当地的,就不再是当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一,不能享受相应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待遇; 2、而应在当事人的配偶户口所在地享受该待遇(在迁入地是”居民户口“,或者接收方是”非农业“户口的前提下,当事人不能再享受农村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待遇); 3、在当事人的配偶户口所在地是准入政策较高、公共服务较好的城市,而当事人的户口所在地的集体经济或者发展景一般的前提下,户口可以迁移; 4、当事人可以结合本人的户口性质及迁入方的其他条件等,考虑户口是否随迁,目前我国已经在进行户籍改革,以后就不再区分“农业”与“非农业”的户口性质,统称“居民”户口了。户籍制度改革: 1,是指对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为法律依据确立的一整套户口管理制度进行的,广泛深入改良的一项新举措。 2,户籍制度,是一项基本的国家行政制度。传统户籍制度是与土地直接联系的,以家庭为本位的人口管理方式; 3,现代户籍制度是国家依法收集、确认、登记公民出生、死亡、亲属关系、法定地址等公民人口基本信息的法律制度,以保障公民在就业、教育、社会福利等方面的权益,以个人为本位的人口管理方式; 4,2014年7月30日,备受关注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正式公布; 5,根据各地实施意见,多地已划定新型户籍制度成型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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