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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民法院应当在听证会召开之日或者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依法作出是否受理强制清算申请的裁定。 2、被申请人就申请人对其是否享有债权或者股...
1、人民法院应当在听证会召开之日或者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依法作出是否受理强制清算申请的裁定。 2、被申请人就申请人对其是否享有债权或者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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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或者向申请强制清算应当提交的材料包括: (1)或者股东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清算应当提交清算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和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2)申请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被申请人已经发生解散事由以及申请人对被申请人享有债权或者的有关证据; (3)公司解散后已经自行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但债权人或者股东以其故意拖延清算,或者存在其他违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股东利益为由,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清算的,申请人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公司故意拖延清算,或者存在其他违法清算行为可能严重损害其利益的相应证据材料。法院在收到申请强制清算的材料后应当在听证会召开之日或者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依法作出是否受理强制清算申请的裁定。法条提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强制清算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第七条、第十二条
债权人或者向申请强制清算应当提交的材料包括: (1)或者股东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清算应当提交清算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和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2)申请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被申请人已经发生解散事由以及申请人对被申请人享有债权或者的有关证据; (3)公司解散后已经自行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但债权人或者股东以其故意拖延清算,或者存在其他违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股东利益为由,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清算的,申请人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公司故意拖延清算,或者存在其他违法清算行为可能严重损害其利益的相应证据材料。法院在收到申请强制清算的材料后应当在听证会召开之日或者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依法作出是否受理强制清算申请的裁定。法条提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强制清算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第七条、第十二条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后,法院执行案件一般为六个月。受理期限7个工作日。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 第五条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还需延长的,层报高级人民法院备案。 委托执行的案件,委托的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后一个月内办理完委托执行手续,受委托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委托函件后三十日内执行完毕。未执行完毕,应当在期限届满后十五日内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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