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丢了工伤认定书的补办: 工伤职工可持身份证或者由用人单位携带公章,到人社局工伤保险科申请调取原件,并对原件进行复印,再由该部门在工伤认定书的...
丢了工伤认定书的补办: 工伤职工可持身份证或者由用人单位携带公章,到人社局工伤保险科申请调取原件,并对原件进行复印,再由该部门在工伤认定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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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在工作中受伤,需要申请工伤认定,然后拿着工伤认定书向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赔偿,但是工伤认定书不见了怎么办?你不能申请工伤赔偿吗?如果因为过错,受伤职工不小心丢了工伤认定书,先不要着急。如果工伤认定原件丢失,可以委托律师到工伤认定办公室查询认定材料,或者员工可以凭身份证到原劳动局领取一份。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工伤认定结束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将工伤认定的有关资料保存至少20年。工伤认定书是获得工伤赔偿的重要凭证,但不小心丢了工伤认定书也不要慌张,可以按照上述方法处理。所以,了解清楚如何处理工伤认定书丢失的情况,有助于我们更快地获得工伤赔偿。
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到作出认定决定的人社局,工伤保险科复印,加盖印章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工伤认定书丢了,可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复印一份,并加盖公章。根据《工伤认定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工伤认定结束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将工伤认定的有关资料保存50年。《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选聘医疗卫生专家,组建医疗卫生专家库,对专家进行培训和管理; (二)组织劳动能力鉴定; (三)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四)建立完整的鉴定数据库,保管鉴定工作档案50年;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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