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丢了工伤认定书的补办: 工伤职工可持身份证或者由用人单位携带公章,到人社局工伤保险科申请调取原件,并对原件进行复印,再由该部门在工伤认定书的...
工伤职工工伤认定决定书丢失,不影响公司已经认定的事实,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到作出认定决定的人社局工伤保险科复印,加盖印章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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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书丢了,可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复印一份,并加盖公章。根据《工伤认定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工伤认定结束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将工伤认定的有关资料保存50年。《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选聘医疗卫生专家,组建医疗卫生专家库,对专家进行培训和管理; (二)组织劳动能力鉴定; (三)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四)建立完整的鉴定数据库,保管鉴定工作档案50年;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如果是工伤认定书丢失的话,到工伤认定办公室补办一份,或者寻找关联材料。实在证明不了工伤了,可以按照民事赔偿程序处理。如果你的户籍等没有意外的话,数额差别不大。
认定是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人社局)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进行行政确认。劳动者遭受工伤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在事故发生的30内,向统筹地区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工会、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可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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