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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 根据《商标法》相关规定,向商标局提交的商标转让申请,在商标评审委员会没有做出决定或者是裁定前,都是可以通过提交撤销商标转让申请来进行...
商标转让方和受让方按照商标法规定的程序提交书面转让申请后,双方达成一致撤销意见或者暂时不履行商标转让转让的,可以共同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请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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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通知的撤销必须取得债权受让人的同意,且仅向将来发生效力,在债权转让通知送达债务人后,债权转让通知撤销之前,债务人所进行的清偿、抵消以及其他免责行为,均应保有其效力,并能对抗债权出让人;债权转让通知经受让人同意而被撤销之前,债权出让人不得要求债务人向其履行债务,这样安排的目的在于维护债权受让人和债务人的利益,维护交易关系的稳定。
可以的,只要商标转让双方都同意,然后向商标局递交相关资料就可以了。我国《商标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撤回商标转让申请是指商标转让方和受让方依法向商标局提交书面转让申请后,双方达成协议,不再履行或者暂不履行商标转让转让事宜,然后共同向商标局申请撤回商标转让。在商标管理和运营实践中,商标转让人和商标受让人可以在商标局批准商标转让申请前,以书面形式请求撤回转让申请。可以撤回,但商标局没有固定的申请表,需要转让方和受让方签订撤回申请表。申请表主要注明商标注册号、转让申请号、转让方和受让方的名称和地址。撤销转让不退规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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