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区别:①适用情形不同。诉讼时效中断适用于“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比如在诉讼时...
的事由发生后,已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中断事由存续期间,时效不进行,中断事由终止时,重新计算时效期间。但如何确认中断事由的终止,因事由的性...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效果。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发生后,已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中断事由存续期间,时效不进行,中断事由终止时,重新计算时效期间。但如何确认中断事由的终止,因事由的性质有别而有所不同: (1)因请求或同意中断时效的,书面通知应以到达相对人时为事由终止;口头通知应以相对人了解时为事由终止。在时效期间重新起算后,权利人再次请求或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可再次中断。 (2)因提起诉讼或仲裁中断时效的,应于诉讼终结或法院作出裁判时为事由终止;权利人申请执行程序的,应以执行程序完毕之时为事由终止。 (3)因调解中断时效的,调处失败的,以失败之时为事由终止;调处成功而达成合同的,以合同所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时为事由终止。
诉讼时效中断时,已经过去的诉讼时效全部无效,诉讼时效重新计算。 一般来说,因起诉或者申请仲裁而中断诉讼时效的,应当自诉讼终结或者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作出裁决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时效; 权利人申请强制执行的,应当自执行程序完成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时效期;权利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有关单位提出权利保护请求,调解不成协议的,自调解失败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时效期; 调解达成协议,义务人未按协议规定的期限履行义务的,从期限届满之日起重新计算诉讼时效。 因权利人要求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诉讼时效的,应当自要求或者同意的意思表示到达对方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1、因请求或同意中断时效的,书面通知应以到达相对人时为事由终止;口头通知应以相对人了解时为事由终止。在时效期间重新起算后,权利人再次请求或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可再次中断。 2、因提起诉讼或仲裁中断时效的,应于诉讼终结或法院作出裁判时为事由终止;权利人申请执行程序的,应以执行程序完毕之时为事由终止。 3、因调解中断时效的,调处失败的,以失败之时为事由终止;调处成功而达成合同的,以合同所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时为事由终止。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1人已浏览
129人已浏览
769人已浏览
1,96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