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原车主是否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的请示的复函》规定,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 因...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原车主是否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的请示的复函》规定,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 因...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没过户车撞死人原车主原则上是不需要进行赔偿的,如果车辆已经完成交付,原车主如果不能再使用这辆汽车,也不能从这辆车的运营中获得利益,那么原车主就不需要承担后续的交通事故责任。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九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出售车辆未过户,登记车主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原车主是否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的请示的复函》[(2001)民一他字第32号]: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因车辆已交付,原车主既不能支配该车的运营,也不能从该车的运营中获得利益,故原车主不应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但是,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的行为,违反有关行政管理法规的,应受其规定的调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原车主是否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的请示的复函》规定,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 因车辆已交付,原车主既不能支配该车的运营,也不能从该车的运营中获得利益,故原车主不应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 但是,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的行为,违反有关行政管理法规的,应受其规定的调整。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5人已浏览
181人已浏览
178人已浏览
11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