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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有特殊情况的,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
残疾鉴定的申请时间没有具体要求。一般来说,残疾鉴定的申请时间是在伤害治疗相对稳定、残疾和影响劳动能力后,即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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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根据需要组织工伤人员进行医疗检查,并依法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在面见工伤人员的基础上,依据国家劳动能力鉴定标准提出鉴定意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并及时送达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用人单位、工伤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一般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天内作出,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
受伤职工经治疗相对稳定后,用人单位、受伤职工或其近亲可向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延长30天。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以上就是ask.com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上海工伤再次鉴定流程”的相关知识,需要再次鉴定工伤事故的需要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再次鉴定。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ask.com,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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