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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三部分组成。 一、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是由公司的全体股东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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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份有限公司应当设立的组织机构包括董事会、股东会以及监事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只有股份有限公司才能够上市。 2、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九十八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第九十九条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第一百条 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三部分组成。 一、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是由公司的全体股东组成的,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二、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业务执行机关,由5-19人组成,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并汇报工作;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可以经董事会授权,在董事会闭会期间行使董事会的部分职权。 三、监事会。监事会是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督机构,由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3人以上组成,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并汇报工作。监事会可在成员中推举一人为监事会招集人,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方式按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1、股份有限公司应当设立的组织机构包括董事会、股东会以及监事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只有股份有限公司才能够上市。 2、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九十八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第九十九条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第一百条 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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