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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该承担赔偿责任,法律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
《会计法》规定:未按照规定保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丢失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处以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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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请原公司补充一张。现在公司需要当事人发行原公司的离职证明书,主要原因是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执行的,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使用者招聘与其他使用者未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使用者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1、申请变更企业名称,工商局出具的变更通知书丢失的,可以携带加盖公司印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介绍信或者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到工商局办理,有的工商局的软件系统是支持“补打”文书的,可以重新打印一份即可。 2、如果工商局的软件系统不支持“补打”文书的话,可以将档案中的变更通知书复印出来,加盖工商局的档案查询专用章,效力是一样的。
能证明有不需要承担责任的情形就不用承担责任,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因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可以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对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并没有区分大股东、小股东,而是全部股东。这就意味着,如果账册丢失,公司无法清算,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小股东也可能承担全部的债务。 小股东是否担责主要强调了两点: 1、小股东证明积极的履行了清算义务或者未在公司担任职务,也未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的,则不属于怠于履行义务的情形; 2、小股东如果没控制或保管公司的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的,即使存在怠于履行义务的情形,也因与公司的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灭失不具有因果关系而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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