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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合同行为遵循契约自由原则;其次除非合同有违反合同法五十二条的强制性规定,一般认定为无效;最后,合同双方的一切权利义务以正式生效合法的合...
合同行为遵循契约自由原则; 其次除非合同有违反合同法五十二条的强制性规定,一般认定为无效; 最后,合同双方的一切权利义务以正式生效合法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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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中介费由谁承担法律并无严格限制的,只要是各方达成一致的合意即可的,一般情况下中介费一般由出租方、承租方同承担的,也有合同中约定由一方足额承担的情形的。
中介通常有哪些骗术:骗术一:骗取“看房费”某市大多数的房屋中介公司一般实行免费登记,20元看房。王女士在在房屋中介登记了“求租一室一厅”的信息,并在其中3家分别交了20元“看房费”。而四五家中介公司推荐同一套房子,对方解释说,房主登记房屋信息通常是采取“遍地开花”的方式,走完这家走那家,因此,附近一带的房源都是互通的。房源是一样的,而王女士却付了几倍的价钱,每家房屋中介都坚称看房费不能退,她只能吃了“哑巴亏”。据介绍,目前房屋中介公司租房信息的同化现象很普遍,同一个房源,往往家家都有,换个名称就堂而皇之地贴出去。看房虽说“看到满意为止”,但实际上,把房源信息中对户型、家具家电、价格、地段等要求一一过筛,符合条件的并不多。骗术二:瞒天过海挣“差价”要获取二手房交易的真实信息,最重要的途径就是与房主面谈。但是许多通过房屋中介购房的买房人都遇到过这样的情况:房屋中介总是采取种种借口拖着不肯让买房人与房主见面。据介绍,这其中可能存在着几种情况:吃两边差价、拔高价格、故弄玄虚吊胃口、掌握谈判优势等。吴先生的购房经历令人深思:吴先生准备购买一套二手房,一家房屋中介的工作人员称有一套标价22.5万元的房子,几经讨价还价后,吴先生终于见到了房主。房主自己诉苦说,这套房子房主自己标价是20万,并留了2万元的还价空间,预想18万左右成交;中介却挂牌22.5万,致使房子一直没能卖出去;一位业内人士说,通过中介买房做到物美价廉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因为真正的好房源一般首先就被房屋中介自己收购了,像一些在求购信息上说“一次性付款”的人,一般都是房屋中介公司。骗术三:不择手段设骗局某些公司为了骗取中介费,竟然设下圈套,诱租房者上钩。他们先是告诉租房者有合适的房源,但必须先交中介费才能得到房主的联系办法。而当租房者交了中介费后,房主却往往回一次电话后便再也联系不上了。原来,中介公司与所谓的房主是一伙的,他们这样做的目的只有一个:骗钱。
首先,合同行为遵循契约自由原则;其次除非合同有违反合同法五十二条的强制性规定,一般认定为无效;最后,合同双方的一切权利义务以正式生效合法的合同文本为准。房屋租赁中介费谁出的问题,主要还是看合同内容怎么约定的,一般是交易成交价的30%,我们这边是这样的,每一个地方不一样,当事人双方议价也不一样,各地的房屋中介协会也有可以遵循的规定,你如果不清楚看看当地的中介协会是怎么来的,毕竟还是要规范些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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