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在有限公司中,股东一旦完成了出资义务,那么公司的债务就应当由公司独立承担,股东只以自己认缴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但在一些情况下,有限公司...
隐名股东也叫实际投资人,是指依据书面或口头协议委托他人代其持有股权者。与隐名股东对应者,通常被称为显名股东。 在公司成立的情况下,隐名股东作...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隐形股东并不需要直接承担公司债务,具体以实际的情形为准。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的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债务;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隐名股东需要对债务负责。 在公司成立的情况下,隐名股东作为公司实际股东,应在显名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即与显名股东一起对公司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 在公司未成立的情况下,公司没有法人资格,实际出资者无法进行股东资格认定,隐名股东与有名股东和其他股东的关系就像合作关系一样,企业开发者(包括实际出资者和有名出资者)应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公司赔钱隐形股东也可能担责任,隐形股东承担责任的方式是通过与名义股东的代持股权协议来规范的。但是如果隐形股东实际参与公司事务,违反法律法规,触犯刑律,当然由其自己承担直接责任。 如果其隐形股东控制的公司与私人财产混同,名义股东必须用股东代持协议来转嫁责任,虽然公司法中,股东只承担有限责任,但人格混同,股东需承担连带责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7人已浏览
100人已浏览
166人已浏览
17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