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对于那些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又难以找到代书人拟写申请书的,可以口头申请,由赔偿义务机关的接待人员记录其口头申请的内容。赔偿义务机关在作笔录时...
国家赔偿主要有行政赔偿、刑事赔偿和司法赔偿,每种赔偿规定的程序均会有所不同。属于行政赔偿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属于刑事赔偿的,可以直接...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赔偿请求人孙某,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大石桥市###############。 联系电话:########。 赔偿义务机关大石桥市人民法院,住所地大石桥市石桥管理区军民路步行街内,法定代表人####,院长。 请求事项 依法赔偿赔偿请求人房屋被拆除直接经济损失及因依法维权产生的其他合理费用支出共计人民币元。 事实与理由 2011年11月###日,大石桥市人民政府作出了大政补决字【2011】第####号征收补偿决定,在大石桥市人民政府作出征收补偿决定的签约期限内,赔偿请求人与房屋征收部门未能就征收补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2012年5月10日,大石桥市人民政府向大石桥市人民法院递交强制执行申请书,辽宁省大石桥市人民法院于2012年9月4日作出(2012)大行执字第#######号《行政裁定书》,准予强制执行。后2012年月日赔偿请求人的房屋被强制拆除。赔偿请求人不服,依法提出申诉,2016年5月10日大石桥市人民法院作出(2016)辽#####行再#####号行政裁定,依法撤销(2012)大行执字第#####号《行政裁定书》。 大石桥市人民法院错误的作出强制执行的行政裁定并实施司法拆除的行为,致使请求人面积为㎡的房屋被拆除,给请求人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严重侵害了请求人的财产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四条之规定,请求人作为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依据该法第七条,大石桥市人民法院是赔偿义务机关。现请求人向贵院申请国家赔偿,请贵院依法作出处理。 此致 大石桥市人民法院 请求人: 2016年7月日
1、向法院申请国家赔偿的时间限制是两个月。 2、《国家赔偿法》第十三条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 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应当充分听取赔偿请求人的意见,并可以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依照本法第四章的规定进行协商。 赔偿义务机关决定赔偿的,应当制作赔偿决定书,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送达赔偿请求人。 赔偿义务机关决定不予赔偿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赔偿请求人,并说明不予赔偿的理由。
国家赔偿金支付申请书×公赔支字〔〕号(财政部门):本机关于年月日收到(赔偿请求人姓名名称)的国家赔偿金支付申请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现向你单位申请支付国家赔偿金(具体金额)。 1、(赔偿请求人提交的国家赔偿金支付申请书) 2、(判决书、复议决定书、赔偿决定书、调解书的名称及文号)年月日(赔偿义务机关印章或者国家赔偿专用章)一式三份,一份交财政部门,一份附卷,一份存根。以上就是支付国家赔偿金申请书范本。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59人已浏览
247人已浏览
172人已浏览
4,79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