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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了“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
如果公司在筹建中,建议你向对方送达缴纳出资催告通知书,如果对方在你们规定的期间内没有缴纳的,你们可以另行邀请其他人出资或者你们二人协商分摊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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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明确规定公司股东对其是否出资到位承担举证责任,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2、为了证明自己已经完成了出资义务,股东可以通过出资转账记录、股东名册、验资报告等证明自己的主张。
作为公司股东,必须按照约定履行出资义务,保证公司的正常运作,《公司法》股东不履行出资义务,该怎么办?在实践中,由于缺乏对股东认购的监管,一些有限公司的股东没有按照章程约定的期限支付出资。此外,公司停业时,股东仍未部分或全部履行出资义务,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针对这种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明确规定了司法解释第十三条,以免侵犯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发起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可以向未履行全部或部分出资义务的股东追偿。综上所述,公司股东不按规定履行出资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但转让股份,该怎么办?股权受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公司可以请求股东履行出资义务,股权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此外,公司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起诉股东,同时可以要求股权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股权受让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追偿,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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