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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庭开庭裁决,应当在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开庭审理时,听取申请人的申请和被申请人的答辩,由仲裁庭进行当庭调查...
人事是: 1.申请:按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相结合的原则,可向有管辖权的人事争议机构申请人事争议仲裁。 2.受理与准备: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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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申请人向仲裁庭申请仲裁,收到仲裁申请书后,仲裁委员会5天内立案,将仲裁申请书的复印件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10天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答辩,仲裁委员会5天内将答辩书送达仲裁申请人,其次,仲裁委员会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5天内组成仲裁庭,书面通知当事人仲裁庭的构成状况最后,按规定时间开庭,从受理仲裁申请书之日起,60天内结束事件仲裁。
劳动仲裁程序,我把他简单的归纳为:申请、受理、开庭、调解、裁决5个程序。 1.申请。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仲裁。 2.受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3.开庭。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将进行申请人明确请求、被申请人答辩、仲裁庭调查事实、当事人双方举证质证、辩论、陈述最后意见等环节。 4.调解。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会制作调解书。 5.裁决。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会及时作出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仲裁时效】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人事是: 1.申请:按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相结合的原则,可向有管辖权的人事争议机构申请人事争议仲裁。 2.受理与准备: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后,应当在1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3.调解:仲裁庭处理人事争议应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 4.仲裁。 5.复议: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0日内向作出裁决的仲裁委员会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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