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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患者有权复印或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化验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历讨论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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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患者有权复印或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化验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历讨论记录、疑难病历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复印件,由医疗机构保管。
不会,因为医院责任是由医院缴纳医疗责任险的保险中心在50万内进行赔偿,超出部分由医院进行赔偿
给医院打官司能打赢,只要有足够的证据就可以了。当然了,如果在医疗事故发生之后双方当事人没有办法通过协商的方式来解决的,那么还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这个时候是需要搜集证据,并且需要进行司法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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