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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结婚,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婚姻登记办法》规定:办理结婚登记时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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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 1·.双方身份证 2.双方户口簿(集体户口带你的那一页就行) 3.3张2寸彩色合影照片 4.各自的户口簿及身份证的复印件(婚姻登记处留存) 然后去登记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综上所述,婚姻是人生大事,双方成为合法夫妻必须通过民政局办理婚姻登记手续,婚姻关系是民事法律事实,具体应当是民事行为和确定民事事实。也就是说,夫妻结婚这个事实应当通过有关部门确认,如果没有办登记,则是不合法的婚姻。
居民办理结婚登记需要提交:(一)《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他有效旅行证件;(二)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明和出境入境证件;(三)台湾公证机关出具的无配偶声明和经证明无误的誊本,有效期三个月;(四)婚前医学检查证明。《大陆居民与台湾居民婚姻登记管理暂行办法》 第四条申请的大陆居民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和证明: (一); (二)居民户口簿; (三)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四)婚前医学检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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