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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因此分公司对外签的合同,起诉时,一般以总公司的名义起诉。符合如下情形,可以以分支机构的名义起诉解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
1、分公司签合同总公司可以起诉。 2、但依据民事诉讼法和民诉意见规定,依法设立的分公司是“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作为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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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这样是不可以的,以分公司名义与卖方签署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分公司欠付卖方货款,卖方同时起诉分公司、总公司为共同被告的,法院一般判令分公司为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最终应由其所属的总公司承担。 2、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分公司作为被执行人时,如其财产不足以执行,则可增加总公司为被执行人,如总公司仍不能得以执行,则法院可以直接执行总公司设立其他分支机构。
应当直接以分公司为被告进行诉讼,如果执行时仍找不到分公司,可以执行总公司的财产,有问题可以电话咨询我。
分公司对外签的合同,可以以总公司的名义起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因此分公司对外签的合同,起诉时,一般以总公司的名义起诉。但依据《民事诉讼法》第49条和《民诉意见》第40条,依法设立的分公司是“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作为其他组织成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具有诉讼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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