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在生产过程中,打包车间应边生产边运棉花,存放皮棉不得超过200市斤。下班后打包车间不准存棉也不得有落棉及其他物件。...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工作,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管理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消防器材必须置于规定地点,严禁挪用。要指定专人定期检查、更换,保持性能良好。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工作,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管理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江苏省户口管理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省行政区域内公民常住户口登记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户口登记管理是指户口申报、注销、迁移、登记项目信息变更更正等户口登记,以及户口证件、信息、档案管理。 第四条公民应当依照本规定在经常居住地登记常住户口。一个公民只能登记一个常住户口。 公民的户口登记权利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公安机关负责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工作。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由施工单位负责。施工现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二)配备相应种类、数量的消防器材并确保完好有效;(三)铺设与施工进度相适应的临时消防水源,安装消火栓;(四)办公场所、员工集体宿舍与作业区应当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施工单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750人已浏览
1,577人已浏览
540人已浏览
1,26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