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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精神病鉴定”,是指运用司法精神病学的理论和方法,对涉及与法律有关的精神状态、法定能力(如刑事责任能力、受审能力、服刑能力、民事行为能力...
工伤鉴定流程其实很简单,工伤报销需要进行工伤待遇审核,是在员工医疗终结或者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下达之后想社保中心进行申请。而且工伤待遇包含社保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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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解决轻伤的一般处理程序。轻伤害发生后当事人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提出控告。由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出具委托鉴定手续,到法医门诊部鉴定。对于公安机关不立案的被害人有两条渠道:(1)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不立案的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2)被害人可以直接自诉,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自诉并由法院向公安机关调取案卷。对检察机关支持公诉的轻伤害案件,由受害者本人提起附带民事赔偿之诉,赔偿的诉讼请求项目和轻微伤相同。二、轻伤的刑事和民事责任。轻伤害案件发生后,双方当事人如果能尽量解纷息讼,化解矛盾,伤害方积极承担赔偿责任,被伤害方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则伤害方只需承担民事责任,不承担刑事责任。否则一但形成公诉或自诉,依据《刑法》第234条之规定对被告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职业病鉴定的流程:一、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在领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30日内,可向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设区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负责职业病诊断争议的初次鉴定。二、当事人申请职业病诊断鉴定时,应当提供以下资料:(一)职业病诊断鉴定申请书;(二)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三)本办法第十一条职业病鉴定资料;(四)当事人申请职业病诊断鉴定时,当事人对设区当天的市级卫生鉴定机构负责。(一)职业病诊断机构的诊断证明书、五级机构、职业病鉴定机构、职业病诊断、机构、职业病鉴定日期间、职业病鉴定机构职业病鉴定日、职业病鉴定机构、职业病鉴定单位、职业病、职业病鉴定单位、职业病鉴定单位、职业病鉴定单位、职业病鉴定申请、职业鉴定、职业病鉴定单位、职业鉴定单位、职业鉴定单位、职业鉴定单位、职业病鉴定单位、职业病鉴定单位、职业鉴定单位、职业病、职业病鉴定、职业病鉴定单位、职业鉴定单位、职业鉴定单位、职业病鉴定单位、职业病鉴定单位、职业鉴定单位、职业病鉴定单位、职业鉴定单位、职业鉴定、职业病鉴定单位、职业鉴定、职业鉴定单位、职业鉴定单位、职业鉴定单位、职业鉴定、职业鉴定单位、职业鉴定单位、职业鉴定单位、职业鉴定单位、职业鉴定单位、职业鉴定单位、职业鉴定单位、职业病鉴定单位、职业鉴定单位、职业病鉴定单位、职业病、职业鉴定单位、职业病、职业鉴定单位、职业鉴定
具体建议咨询交警部门。一般评残过程(1)申请人向所在工作单位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受伤、治疗经过和现在遗有的残情等;(2)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审查后,写出证明材料。将所需评残材料报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查; (3)县(市、区)民政部门经审查认为具备评残条件的,通知本人到指定医院进行残情检查,由医院伤残医学鉴定小组做出残情鉴定。县(市、区)民政部门根据残情鉴定,填写《革命伤残人员评残报批表》并在表中相应栏目签署审查意见。审查后,将全套(评残、调整等级)材料报州(市)区民政部门审查;(4)州(市)区民政部门审查后,认为符合评残(调等级)条件的,在《革命伤残人员评残报批表》表中相应栏目中签署审查意见,连同其它材料一并报省民政厅审批。被批准评定伤残等级或调整伤残等级的,由省统一编号填发证件。对不符合评定伤残等级条件的,民政部门应当在“报批表”相应栏目中注明理由并加盖公章,连同其它材料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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