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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资的: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
解答如下: 1、如果是故意欠钱不还的,最好的办法就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2、欠钱不还,双方之间是民事法律关系,双方之间的纠纷属于民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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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搜集证据申请仲裁/起诉维权. 工地上受伤、死亡则: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你 方可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4、如果你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交通费,造成伤残的还可增加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残疾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具体金额需要结合伤残等级、工资、年龄、是否有被扶养人、地区等计算。
甲方(发包人或施工单位)已与乙方(施工方或施工项目部)结清工程费用,但乙方不与其分包对象(包括承包商)结算。因此,如果涉及农民工工资,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即使涉及工程款,也可以请求行政主管部门介入调解。涉及农民工工资时,根据法律特别规定,农民工可以以承包商(分包商)、施工项目部(非法分包商)、建设单位(发包人)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最高法《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解释》第二十六条1。实际施工人以分包人、非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2、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分包人或者非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2、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分包人或者非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
不合法,可以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也可以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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