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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
临时身份证与正式身份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经济补偿金应当在办理工作交接时支付,而今过去数月还未支付,属于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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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六个月以下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的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经济补偿标准按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支付,经济补偿的最高年限不得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1、用人单位无权单方面变更工作地点,厂址变更,职工不愿随往的,只能按照解除劳动合同计算,需要支付20个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以及其他相关补偿 2、没有交社保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或者以现金补偿; 3、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也就是赔偿金; 4、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是合法解除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5、加班没有支付加班费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班费; 6、未休年休假、法定节假日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三倍工资; 7、收取押金、证件是违法的,用人单位必须返还。
工厂可以与劳动者协商继续维持合同或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协商解除劳动合同,需要给付二倍补偿金,每服务一年补偿一月工资(近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不满一年按一年,不满半年按半年计算。劳动者主动提出离职的,无任何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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