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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用人单位单方变更劳动合同的工作条件,包括跨巿的搬迁,劳动者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
如果用人单位要搬迁员工不愿意去这属于改变约定的工作地点用人单位必须和员工协商同意如果员工还是不愿意去用人单位应支付补偿费然后和员工解除劳动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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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不签合同由你们自己考量,变更对你们影响较大的就是可能以后计时工资了,待遇同以前差异大不?地址变化了可能导致上下班时间长了,自己能承受不?原合同的期限尚未到期?厂里要求重新签订合同,可能会对合同内容进行相应的修改,法律规定需要与你们协商一致,若协商不成,也就是你们不愿意签,则继续履行原合同,此时若厂里据此开除你们,属于违法解除,需支付赔偿金和根据你们的工龄支付你们相应的经济补偿金。还有就是厂里搬迁应该不属于导致订立合同时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搬迁属于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情况,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工厂搬迁,工作地点变更,劳动者可以不同意,依此要求经济补偿金。单位强制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违法,可以要求双倍的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工作地点系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之一,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应当对具体的工作地点作出约定。工作地点变更,意味着劳动合同变更,劳动者可以不同意。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对原合同的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变更后的合同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变更了的内容按照变更后的执行,其它没有变更的内容按照原合同执行。合同只要不签或没有劳动局的公证都不生效!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本条中的“客观情况”指:发生不可抗力或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况,如企业迁移、被兼并、企业资产转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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