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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没有限制债权人以什么形式通知债务人。因此,口头、书面和其他形式都可以,在特定情况下,公告也可以。公告是实际推定,...
是可以的。关于债权人应用何种形式通知债务人,现行《民法典》第546条未作限定。所以口头、书面及其他形式均可,特定情况下,还可用公告形式。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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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通知债务人后,对债务人有效,但现行《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没有限制债权人以什么形式通知债务人。一般来说,口头、书面等形式都可以,有据可循的最佳;具体情况下,也可采用公告形式。公告是实际推定,具有法律强制性,即时间过去后,推定债务人收到债权转让通知。为了保护债务人的利益,应严格掌握公告通知形式的适用。一般只有债务人数量多或者债务人住所不明,没有沟通方式可以取得联系,才能采用公告形式。
法律没有禁止单位将其债权转让给个人,因此,可以转让,但必须告之债务人,且需要根据债务合约的具体约定来处理。
转让债权时,需要告知债务人债权转让这一事实。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的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第五百四十七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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