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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一方父母将房产过户给自己子女的,一般应认为是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除明确说明是赠与夫妻双方的以外,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如...
婚后一方父母将房产过户给自己子女的,一般应认为是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除明确说明是赠与夫妻双方的以外,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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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的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2、因此,这套房屋应该视为您丈夫的个人财产,他要处分这套房屋,过户给您公公是不需要您同意的,离婚时也不进行分割,您不享有房屋的财产权利。
1,若公证书将丈夫的一份赠与妻子作为妻子的个人财产,则这一份额是妻子的个人财产。但是因该房屋是两人婚后所购,所以原先妻子的1/3份额如果没有特殊约定,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丈夫对这一份额是可以分割的。2、另一套使用权房是夫妻共同财产,妻子有权要求法院依法分割。不知道公证书具体内容是怎么写的,所以若要最终确定权利状况最好还是请来电咨询。
婚前房产婚后可以卖给老公。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属于夫妻个人财产,房屋所有权人在处分财产时是完全可以意思自治的。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其有权自由处分该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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