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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法律规定,劳动者工伤情况下,只有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合同才可以解除。单位无权提前解除合同。 劳动者提前解除合同的,单位应当支付一次性的工伤...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在下列情况下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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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在工伤期间,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能评定为伤残,具体几级伤残,应当以鉴定为准。无论是否解除劳动合同,都应当得到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如果解除劳动合同,单位还应当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一)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本人工资为基数计发:七级计发二十五个月,八级计发十五个月,九级计发八个月,十级计发四个月。(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按本人工资为基数计发:七级计发六个月,八级计发四个月,九级计发二个月,十级计发一个月。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如果没有参加工伤保险,我认为可以按照受伤前12个月的实际平均工资计算。
的情形主要有: 1、“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相互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自1995年实施《劳动法》,推行劳动合同制以来,劳动合同为劳动制度改革、稳定劳动关系、使劳动关系走向法制化起到了重要作用。 2、《劳动法》第29条规定了以下情形单位不得解除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这些情形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续到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期满为止,这是为了保证劳动者在特殊情况下的权益不受侵害。劳动者患病或者负伤按照1987卫生部《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等法规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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