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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公司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
(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二)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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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______有限公司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召开临时股东会议,会议由______召集和主持,本次出席会议应到股东______人,实到股东______人,代表______%表决权,符合法定程序,经代表______%表决权股东讨论,通过,做出如下决定:1、同意将______有限公司______%的股权(出资______万元),以人民币______万元价格转让给______。2、股东______同意放弃优先选择权。3、同意就上述变更事项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全体股东签字:公司(盖章):年月日
控制指的是有权决定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 三者的区别: 第一大股东,是控股股东。控股股东的控制者则是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的控制者则是最终控制人。 实际控制人,指虽不一定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简而言之,实际控制人就是实际控制上市公司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最终实际控制人,指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持有上市公司50%以上的控股股东。企业的实际掌控人,一般指实际经营负责人。 实际控制人是受命于最终实际控制人的。实际控制人的控制者就是最终实际控制人。 另外还有一些其他的股东身份: 直接控股股东:公司在工商部门登记的直接持股人,也会反映在公司章程中,持股比例超过50%,或虽未超过50%,但为第一大股东(相对控股)。 间接控股股东:直接控股股东的控股股东。 控股股东:包括直接控股股东和间接控股股东。并不一定是董事长。
1、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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