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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值班和加班只是一个字的区别,但是相差甚远。加班是延长劳动时间的法律概念,值班是企业在管理实践中形成的概念。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加班是指用人单位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安排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工作。因为加班是员工超过正常工作时间,所以在原本应该休息的时间内进行的工作,是工作时间在休息时间。为了保护员工的休息权,国家严格限制加班。一般每天不超过1小时;特殊原因下,每天不超过3小时,每月不超过36小时。需要注意的是,加班是建立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的基础上的。用人单位不得强迫员工加班,员工无权单方面决定加班。值班是用人单位因安全、消防、行政等需要,安排劳动者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工作。两者的区别主要取决于劳动者的工作是否属于自己的工作,是否基于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
算加班,企业周末值班是否算加班劳动法第38条和第44条,及国家劳动部1997年曾发过一个《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文号是劳部发(1997)271号),其中第四点是: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加班工作的,应首先安排补休,不能补休时,则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补休时间应等同于加班时间。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工作的,应另外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一般不安排补休。
法定节假日或双休日值班或加班的待遇是不同的: 值班不支付法定的加班费,但单位有可能会给予其他相应的福利待遇;而加班则不同,法定节假日加班必须支付不低于工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双休日可以调休,不能调休的,需支付不低于工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双休日没加班费并非不可以,但需要予以调休。既不给调休,又不支付加班费就是违法的了。 单位有事叫上班应算加班,没叫你不算上班是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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