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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亦称基本建设承揽合同,指一方(承包人,即勘察、设计或施工单位)。按期完成并交付他方(发包人,即建设单位)。所委托的基本建设...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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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内容 1、地下室部位所有外板墙架搭拆、临时围护、地下室门洞封闭及围护。 2、地上联排别墅及高层部分,外架搭拆,临边洞口围护,楼梯扶手及楼梯顶层的脚手架,电梯井的内外防护,工字钢(自带)安装及拆除。穿墙门洞模板配制安装应伸出墙面5cm。 3、外脚手片绑扎、钢管、踢脚板、防护板的油漆、铁丝、挑架槽钢的安装、各种拉接点的安装预埋及钢丝绳的调紧,外架拆除前临时拉接
以上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1)与合同对照,事件已造成了承包人工程项目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 (2)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按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的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 (3)承包人按合同规定的程序和时间提交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勘察、设计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提交有关基础资料和概预算等文件的期限、质量要求、费用以及其他协作条件等条款。 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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